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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县荔城镇东山路东五巷2号1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16:52:48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增城区分局

  编号:2025登记1310597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谢伯妹的法定继承人王何生、王伟东、王春梅承诺谢伯妹的父母均已先于谢伯妹死亡,因历史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受理厅15号窗。

  联系方式:020-8262892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谢伯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增城县荔城镇东山路东五巷2号103房

0012810-01250107560、粤房证字第1451443号

王何生

  公告期: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5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