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原番禺县南沙镇东井村(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井大街23号)的房屋以王加女名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番府集建总字第13-002973号、字〔88〕第13-002973号;《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043074号)。现王加女继承人持身份证明等资料,要求将“王加女(身份证号:44***42204****1)”变更为“王加女(身份证号:44***6192204****11)”。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5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