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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6〕25号)

发布日期:2026-06-25 14:42:35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番禺区分局

广州市中裕庄建筑机械仓储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6日,原广州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原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中裕庄建筑机械仓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板桥村南大公路侧,面积 547平方米的土地作办公建设用地。同年2月14日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土建用字[2003]第 0041号)。2013年10月18日,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关于顺延动工开发时间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的函》(穗(番)国土闲延函[2010]23号顺3),同意该宗地开发时限延长至2014年4月18日。

  经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开发。我局已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5〕67号)开展闲置土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的规定,超期动工时间已满1年,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超期未动工开发受非企业因素影响。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单位也可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如你单位对本认定书不服,可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12368)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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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