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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大街民族巷9号)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13 17:1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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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6登记0411022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

  联系方式:12345。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潘福兴、麦福兴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番禺县黄阁镇莲溪村兰芳堂(现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大街民族巷9号)

番府集建总字第12-002733号、字(1988)第12-002733号;粤房字第2271316号

麦庆祥、麦艳妹、麦慧芳、麦炳垣、麦艳贞、麦燕珍、麦杏娥、麦盈章、麦燕芬、麦爱莲、麦志焜

  公告期: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11日

  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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