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泰沙路565号601房、海珠区五凤村凤岗脚23号大院15号405房、海珠区新港西路石泉街6号3002房、海珠区玉泉街7-13号[单]B1204车位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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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
联系方式:020-34380216,梁小姐、徐先生。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麦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海珠区泰沙路565号601房 |
穗房地证字第774234号 |
张曼颋 |
2 |
海珠区五凤村凤岗脚23号大院15号405房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32769号 |
3 |
海珠区新港西路石泉街6号3002房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193044号 |
4 |
海珠区玉泉街7-13号[单]B1204车位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6739号 |
公示期: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9月16日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