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冰因保管不善,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867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冰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