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李傅生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新造镇爱伦中心东3街9号楼103室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房地证字第273454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傅生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