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亚明因保管不善,将穗房证字第011863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颜亚明
代理人:颜学谦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