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荔湾区黄沙大道14号1501房屋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6351号、05016352号、050163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马洁盈、马浚键、马明杰
声明人:马洁盈、马浚键、马明杰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