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番禺区大龙街丰尚路68号6号楼501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482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刘春风
声明人:刘春风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