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越秀区华侨新村和平16号二楼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4087、00214088、00214089、002140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陈建玲、陈建华、陈建英、陈建兰
声明人:陈建玲、陈建华、陈建英、陈建兰
代理人:李燕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