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陶育路19号之4、天河区黄埔大道西陶育路19号之五、番禺区洛浦街沙溪大道381号珊瑚道12号2301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9518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9514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2507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抵押权人:陈倩
声明人:陈倩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