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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办理指引(储备用地)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30 14:56: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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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情形: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实施土地储备,可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完成土地储备的材料以及规划设计条件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1份);土地权属来源界线图(原件1份);宗地图(原件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流程图1.png   

  (网上申办网址://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

  五、办理机构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城通收,申请人可向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办理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业务。

  2.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区登记中心办理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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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约服务(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我要预约)

  2.登记机构地址(导航图)、办公时间、电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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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案件办理进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5.领证方式(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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