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海珠区信裕路1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公示期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20日收集群众意见共计49条,有效意见为49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增设电梯位置占用公共用地及侵犯相邻权益、公示范围严重违规,程序违法等问题。经研究,我局的意见为:关于你们提出的占用公共用地及侵犯相邻权益等问题根据相关司法判决案例,若申请资料和设计方案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DB4401/T 286-2024)的要求,可视为合理利用,在此前提下,增设电梯若涉及占用公共空间应减少影响。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协商原则,因此,你们提出的意见我局将予以部分采纳并反馈给申请人尽量优化方案。我局后续会依法依规严格审核该址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关于你们提出的公示范围严重违规,程序违法等问题,与事实不符,我局暂未采纳。
本次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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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