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南沙区分局关于审批广州市南沙区2026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市审批权)的请示》(穗南开规划资源报〔2026〕9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使用17.584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区将位于龙穴街道范围内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属下国有农用地9.2721公顷(其中耕地0.1943公顷)、未利用地1.79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3.4016公顷;同意你区将位于龙穴街道范围内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国有农用地0.1727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76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0.2507公顷;另同意你区使用位于龙穴街道范围内的政府控制性国有农用地0.0025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1.79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0.1283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7.584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请你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确认信息编号:440115202606150052)。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批后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