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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府征〔2026〕4 号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0:59: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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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6〕4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54线从化区段扩建工程(灌村墟至增城界)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48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地报批组卷项目为省道S254线从化区段扩建工程(灌村墟至增城界)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东儒、江联经济合作社,石坑村红星、石坑里、张屋股份合作经济社,石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石坑村东儒、江联经济合作社,石坑村红星、石坑里、张屋股份合作经济社,石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新南村石鼓塘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532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道S254线从化区段扩建工程(灌村墟至增城界)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4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54线从化区段扩建工程(灌村墟至增城界)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48号)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6年2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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