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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天府征〔2026〕11号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22 15:25: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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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6〕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6〕76号),将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4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剩余地块)。

  二、征收土地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长兴路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44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6年3月3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岑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长兴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7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的批复

       2.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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