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6〕17号
(本公告为第2次公告)
2025年5月6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5〕21号)(以下简称原《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14105020170001),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经济联合社、石角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0.1821公顷。现对原《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三条调整为“三、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一)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所有土地0.0355公顷(0.5325亩),均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石角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所有土地0.1466公顷(2.1990亩);其中农用地0.1110公顷(1.6650亩),含耕地0.0004公顷(0.0060亩);建设用地0.0347公顷(0.5205亩);未利用地0.0009公顷(0.0135亩)。”
二、原《公告》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三、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补充公告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