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6〕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5年度第三百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00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简村、长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简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简村村简村、长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简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97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0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5年度第三百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6〕10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