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天府征〔2026〕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6〕113号),将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877公顷、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5690公顷,共计2.956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天河段)。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迎龙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877公顷,均为农用地;
(二)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5690公顷,其中农用地2.5560公顷,建设用地0.013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6年6月2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6年8月5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凤凰街道办事处、龙洞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征地补偿费用已预付或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按征地补偿协议约定方式执行。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6〕11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