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东街53号8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7-16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字号:2025登记011560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52号窗。
联系方式:37585345-2252 。
公告期:2025年7月16日至8月14日
登记机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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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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