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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都区新华镇红珠路13号403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7-15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花都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曾佛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花都区新华镇红珠路13号403房

粤房地证字第1711387号

曾琼娟

  登记字号:花房0176041。

  公告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3日。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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