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海珠区江南大道路492号(登记字号:统字125216号)房屋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7-15来源: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经核实,海珠区江南大道路492号(登记字号:统字125216号)房屋所在地块属已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历史拆迁项目范围,已纳入政府储备用地。该房屋已实际灭失,土地储备机构已按照备案的拆迁补偿协议落实补偿。
现根据相关规定,由土地储备机构单方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对上述注销事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将依法办理该房屋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
公告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5日(15个工作日)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195号。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839080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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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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