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松北街6号2002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6-08-14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6登记0603804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何佩贞的法定继承人陈淑燕、陈淑美、陈淑文、陈建光承诺陈淦与陈淦广、亚广为同一人,基于历史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陈淦与陈淦广、亚广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鹤贤北街3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
联系方式:020-86187049。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