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杨逊、杨恒(代理人:杨逊)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公路北段950号(原番禺县南村镇南村村光大堂)原以杨逊、杨恒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029825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5-008633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杨逊身份证号码更正为4401********044534。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4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