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娱乐

顶级娱乐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鹤洞路荣芳街50号504房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10:59:18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黄振辉的法定继承人谭仲取、黄海良、黄海威承诺继承人谭仲取和潭仲取是同一人,被继承人母亲余兰秧和余兰央是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谭仲取和潭仲取的同一人证明,余兰秧和余兰央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号窗。

  联系方式:020-81531281转807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振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鹤洞路荣芳街50号504房

粤房地共证字第C0905552号

谭仲取、黄海良、黄海威

  公告期: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7日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9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