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娱乐

顶级娱乐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东街3号603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10 00:00:00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陈念平、唐慧芳的法定继承人陈秋红、陈灿华承诺:(1)陈念平的母亲先于陈念平死亡;(2)唐慧芳的父母先于唐慧芳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陈念平的母亲先于陈念平死亡的证明材料;(2)唐慧芳的父母先于唐慧芳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

  联系方式:020-34380216,邓先生、徐先生。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念平、唐慧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东街3号603房

穗房证字第0098461号、穗地证字第98461号

陈秋红、陈灿华

  公示期: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8月8日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