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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埔区海员路22号大院3栋北门5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5:32: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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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陈秀标的法定继承人黄彩华、陈楚军、陈楚晖、陈新贤承诺,因历史久远,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020-32363633转8134。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陈秀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黄埔区海员路22号大院3栋北门501房

穗房地证字第140115号

黄彩华、陈楚军、陈楚晖、陈新贤

  公告期: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1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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