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路暨南大学羊城苑20栋102房的穗房地证字第3812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唐湘玉
声明人:唐湘玉
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