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沙溪大道珊瑚湾畔颂海径16号的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280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陈正汝
日期: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