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海珠区南洲路万华北街17号602、702房房屋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277572、01502775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詹泰喜
声明人:詹泰喜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