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汝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0001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汝钊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