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3号1604房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884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于国钢
声明人:于国钢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