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201号逸心园11栋2座202的粤(202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36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吴洪玲
声明人:吴洪玲
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