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65085号等2本《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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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1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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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盛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65085号等2本权属证书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2本《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 权属人 | 坐落 | 权证类型 | 证号 |
1 | 梁伟盛 | 荔湾区宝华路宝华大街23号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1840号 |
2 | 梁伟盛 | 越秀区朝天路52号202房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65085号 |
声明人(代理人):梁伟盛
日期: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