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云区同和云祥路97号第15幢404房房屋的粤房地证字第C32078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余莉
声明人:余莉
2026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