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陆健强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化龙镇塘头村村心街天街巷1号房屋(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房地证字第279667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健强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