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日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市太平镇神岗村广从西路105国道旁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2011-0122180000003)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利日新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