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南村镇观景路395号16幢702房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91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唐晓天
声明人:唐晓天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