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河区元岗路317号203房、天河区元岗路319号202房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585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257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
声明人: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
代理人:黄鹏举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