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香梅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508185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香梅
日期: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