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海珠区昌岗路建南街1号402房屋的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12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谭璟娆
声明人:谭璟娆
2026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