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树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南怡大街7巷10号的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04798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何树沛
日期: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