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惠洪因保管不善,将穗房证字第153799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1487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惠洪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