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东成路23号1栋2梯401房屋的(证号:1989-0122010215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庾均炎
声明人(必填):庾均炎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