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白云区百顺北路107号602房(复式单元),以曾维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581103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4登记1425101。
2026年7月29日,唐华、曾维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申请办理白云区百顺北路107号602房(复式单元)的二手房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需收回原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申请人已具结原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581103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20581103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