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86390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16: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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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登记字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作废事由)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20286390号 |
14登记02357517 |
陈耀明 |
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广州雅居乐北苑7-1、7-2地块地下室1135号 |
依申请核准转移登记,原件无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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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