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陈振雄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化龙镇北社大巷尾街二巷4号(原番禺县化龙镇草堂村2队)原以陈振洪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37133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3929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陈振洪更正为陈振雄,身份证号码为C5****5(9)。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4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