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十大顶级娱乐网站排行榜 | |
| 日 期 | 2026-08-04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科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岭头公司旧村改造项目融资AG0129054地块住宅(自编号3#) |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607290909342 |
| 建设位置 | 黄埔区中部、东至贤江社区、南至永顺大道、西至长平社区、北至鸡啼山 |
| 建设规模 | 商品住宅(自编号3#)1幢,地上32层:15401.8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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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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