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穗南府征补充〔2026〕6号
2024年4月19日,我区发布《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南府征补〔2024〕7号)(以下简称《公告》),为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项目,后由于项目涉及东涌镇红线扣减,对《公告》内容及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并于2024年8月6日补充发布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南府征补充〔2024〕2号)(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项目涉及征收南沙区东涌镇集体土地,现对《公告》及《补充公告》内容调整如下,原《公告》及《补充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一、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项目基础数据由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变更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对《公告》及《补充公告》地类情况做出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一)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1、拟征收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8472公顷(72.708亩)。其中,农用地4.3047公顷(64.571亩),含耕地0.0064公顷(0.096亩);建设用地0.5425公顷(8.137亩);
2、拟征收东涌镇沙公堡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4106公顷(126.159亩)。其中,农用地5.6628公顷(84.942亩),含耕地0.9334公顷(14.001亩);建设用地2.7132公顷(40.698亩);未利用地0.0346公顷(0.519亩)。
二、其他事项
(一)土地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原则上至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止,具体以征收土地公告为准。
(二)补充公告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和乐一路6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912194)。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